今天打开邮箱,收到一篇主题为“关于ICP备案信息中注销网站的通知”来自信息产业部的邮件。心想自己开个博客,也没什么违法乱纪的内容,怎么就注销我网站的备案了?打开邮件一看,只有一行字:尊敬的用户[XXX] : 您备案的主体及主体下的所有网站因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已被注销备案。天呐!还有王法吗?开个博客也不让?
再到网上搜索一下,却得知现在博客备案需提交博客专项备案!要知道,专项备案可不是简单的填一下站长的真实资料就能通过的,还需要什么培训证(洗脑证)什么的。好像论坛的话,要提交各个版主的真实资料和培训证件才能进入审核阶段。一位博客在给自己博客申请备案的时候,退回这样的邮件:
“尊敬的用户:很遗憾的通知您,您的ICP备案申请不能通过审核,拒绝原因是: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博客、即时通信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个人一般不建议开论坛,请删除论坛或者登陆网站www.zca.gov.cn网站备案工作专题, 请向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电子公告专项申报材料。详情登陆www.zca.gov.cn的“网站备案工作专题”下“电子公告服务专项申请”,按要求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查询。”
空间商相信也不会再推出什么博客主机了,也不敢接博客网站的空间生意了!我相信,我就是一个开始。接下来会有大批大批的博友会收到这样的邮件的。到时候,我们怎么办?我们的博客怎么办?把空间搬到国外?一样不给你域名作国内解析——狠啊!!可能到时会有大批独立的博客站长又要到网易、百度、腾讯等大站的庇护下生存了。但看人脸色的日子相信不好过。看来我能在线写文章、与广大博友交流的时间进入倒数了!为信息产业部这一规定默哀!!